1.负责对党政公文、来电的流转并按领导批示处理。
2.负责学校“委字”“校字”“党政办字”文件的起草、修订、核发及各单位、各部门发文的审核。
3.负责起草学校党政工作要点、总结、报告、会议纪要、工作简报、领导讲话稿、汇报材料等综合性材料。
4.负责编纂学校大事记。
5.统筹安排学校有关会议、重大活动并做好组织、协调、服务工作。
6.牵头负责国内校际交流和公务接待工作;负责学校领导公务活动和公务用车的安排;负责学校公务接待经费预算审核及使用,统筹协调经费范围内的会议及公务接待活动。
7.负责全校机要保密工作的统筹、指导和监督;负责对机密文件的收取和管理。
8.负责学校党政印章、法人证书、校长印鉴及电话通讯的管理和报刊订阅。
9.统筹协调学校办公自动化系统和无纸化会议系统的建设和管理。
10.统筹依法治校工作。负责学校法律顾问(或法律顾问团)的聘任和管理;负责各类协议、合同的审核、送签。
11.根据学校指示或授权,协调各二级党组织、单位(部门)组织开展工作。
12.负责制定全校节假日放假安排及节假日、关键敏感期学校总值班安排。
13.统筹全校办公用房的调配;负责学校会议厅(室)的使用审批和日常管理。
14.牵头开展调查研究并提出建议意见,为学校决策提供参考;负责信息收集、整理、公开、报送工作。
15.负责乡村振兴工作。
16.统筹做好学校信访办公室工作。
(1)贯彻执行党和国家、上级主管部门及地方政府关于信访工作的法规政策。
(2)牵头处理上级部门、外单位及领导转办的信访事项。
(3)牵头处理群众来信、来访、来电,并做好归档立卷工作;指导、督促和检查学校各单位(部门)信访工作及信访事项的承办处理。
(4)研究、分析学校信访热点问题,掌握学校信访动态,及时向学校提出完善政策制度和改进工作的建议。
17.统筹做好目标督查办公室工作
(1)负责督查督办上级重要工作部署、学校党政重大决策部署、重大改革方案、目标以及党政领导重要批示的落实情况。
(2)负责督查各二级单位(部门)工作目标任务落实情况。
(3)负责指导校内各二级单位(部门)开展督查督办工作。
(4)负责对接国家、省、厅(市)有关督查督办工作。
18.负责挂靠的议事协调机构相关工作。
19.完成上级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。